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认可的本人的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、可上市流通的房产作为抵押,向银行申请取得的贷款。贷款在规定金额和期限范围内可以分次发放或循环周转使用。
申请人条件:
1、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;
2、借款人具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,征信要求4*0;
3、抵押房产位于贷款行所在城市,有产权证,产权清晰,可上市流通;
4、借款人在贷款行所在地具有有效的联系方式;
抵押物条件:
1、 成都市区住房或商铺要求商铺临街
2、 成都市80平米以下需提供2套住房,以上只需要1套
3、 父母、子女配偶的房子均可抵押贷款额度1、3年内可贷7成,3-5年内6成,5-10年内5成,10-15年4成2、增值贷不足7成。
贷款期限:
1、最高3年,1年期:每月还息到期还本(1年后可续贷,无需评估) ;
2、3年期:可等额本息或3年10年标准来还,3年期满后一次性还剩余本金。
贷款利率:
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规定执行,可在人民银行规定范围内上浮15%-30%